复试工作旨在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基本规定,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规定如下。
一、复试资格和人数的确定
1、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国家规定的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参加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含单科成绩及总分基本要求),才能取得复试资格。
2、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人数的规模一般为国家批准核定的该专业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国家计划和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左右。
3、凡上线人数已达到或超过其招生规模的专业,不再接受调剂;上线人数不够招生规模的专业可就其余额情况进行适当调剂。接收调剂生源差额复试的基本原则是优先考虑校内相近专业合格生源的调剂,仍不足者接受校外调剂。
4、凡校外调剂生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取得复试资格:(1)统考科目相同,并且专业相同或相近(**码前4位相同);(2)申请人的初试成绩已达到其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门类(专业)A类考生参加复试的国家最低分数线;(3)手续齐全。申请者必须提供考生分数通知单、申请表、《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以及个人学历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确定校外调剂生源差额复试资格时,具备本科学历并且专业对口的考生优先考虑。
接受校外调剂生源的基本程序是:(1)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拟调入专业(硕士点)的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和盖章;(3)凭考生分数通知单(须加盖有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招生部门公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调档手续;(4)当其报考的档案材料(主要是初试试卷和考生分数通知单原件)到达我校研究生院时,即开具复试通知书。
5、各招生专业接受校内外调剂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相应专业招生规模余额的300%以内(以申请者的报考档案到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时间先后为序,额满为止),实行差额复试,按总成绩单独排队。复试合格拟录取的校内外调剂生源原则上为自费生。为了吸引和鼓励优秀生源,我校将在指定的招生专业给予优秀校外调剂生源以公费计划。
二、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面试包括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各相关专业将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确定。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3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
2、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总成绩排序与录取
1、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接受了校内外调剂生源差额复试的专业,将校内外调剂生源按总成绩单独排序,按该专业的剩余指标依次录取。
3、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张榜公布。各专业的公费生、自费生和替补人员的名单将严格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各专业已接受的推荐免试生为当然的公费生,排名在前。
4、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政审(调档)。资格审查时,应届生考生须提交本科在读期间的成绩证明;历届生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凡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非定向委托培养的拟录取人员,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5、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交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者,按弃权处理,其空额将从替补名单中按序自动递补。
6、复试合格拟录取为公费生的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其空出的公费计划不再递补。
7、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当年6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1、复试时间初定于当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见复试通知书)。复试办法若有新的规定或补充,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告。
2、关于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南昌大学关于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研究生收费管理与使用的暂行规定》等有关信息和申请调剂的表格,请登录南昌大学网站(http://www.ncu.edu.cn),进入研究生院查阅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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