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研究成果的总结,是能否毕业、能否授予学位的一个重要标志。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从本学科出发,选择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并尽可能结合导师的科研项目。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题,通过阅读文献资料、实际调查,进行初步的研究工作后,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
二、研究生在确定学位论文课题后,要写出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包括“文献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两部分。文献阅读和选题报告等工作一般在第三学期内完成。
三、进行“文献综述报告”以前,要大量阅读与论文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通过阅读文献,要掌握论文课题所在研究领域国内外的学术动态。文献范围包括: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等,以最近2—3年内发表的论文为重点。除少数专业外,要阅读相当数量的外文文献。
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内容包括:论文课题所在研究领域国内外的学术现状、前沿问题、发展趋势等,要对文献涉及的主要原理、技术和方法进行总结、归纳和述评。所阅读的文献目录要在附录中一一列出。
“文献综述报告”完成后,交导师评阅。导师要写出评语,导师认为综述报告不合格,要继续阅读文献,重新撰写。
四、在文献阅读和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选题依据、课题来源、学术价值和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
2、简要的文献综述,说明当前本研究领域学术发展现状、趋势、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对应用型、开发型课题还要阐明当前有关技术的应用、发展情况;
3、毕业论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4、技术可行性论证、资料来源或实验设备的可能性,可能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及解决方法与措施;
5、预期达到的成果,可能取得的创新之处;
6、研究进程计划及时间安排,工作量估计和经费概算;
7、其他与选题有关的内容,如调查研究情况等。
五、研究生完成“选题报告”后,交给导师审阅,由导师提交给学位点审查后,确定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和邀请的专家名单。参加开题报告会议的专家人数3—5人,一般为本校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开题报告会尽可能邀请本专业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参加。
开题报告会可以由学位点负责人或导师主持,设一名秘书记录、整理会议材料。研究生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与会专家和其他参加人员可以提问、质询。报告会后,研究生本人和其他与会人员退场,与会专家对选题报告进行评议。导师介绍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撰写情况,与会专家对选题进行评议、讨论,秘书汇总与会专家的评议和意见。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开题情况评分,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分。最后,要在“选题情况表”上填写专家意见和评分,与会专家要签名。
六、研究生应认真吸收专家意见,并与导师商议,在“选题报告” 表上填写对原报告的修改大纲。同时将详细的修改内容附在原选题报告之后,原报告不作更改。“选题报告”表和“文献综述报告”、“开题报告”装订成册交研究生院,作为学位授予的依据之一。
选题报告评为“不合格”者,可在一个月内再作一次。第二次仍为“不合格”者取消做论文的资格,按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