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课程教学暂行规定(试行)

  MBA课程教学是MBA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MBA学员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和规范MBA课程教学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促进MBA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对MBA课程教学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授课资格

  MBA课程授课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教书育人。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龄在5年以上。教学成效显著者可适当降低职称、学历要求,但需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有坚实的业务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4.熟悉本学科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根据上述条件,学位点提出具体课程的拟聘人员,MBA中心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聘任,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授课教师基本职责

  1.对所任课程的全部教学环节负责,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2.对所任课程进行深入的研究,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各项学术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将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的成果带入课堂教学。

  3.遵守学校教学规范,认真参与教学大纲和有关课程教学文件的制订或修订工作。

  4.严格依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工作,精讲课程内容。

  5.在保证基本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合MBA教学的新方法、新手段。

  6.维护课堂纪律,约束授课期间学生的不良行为。

  三、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书

  1.教学大纲是实施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是衡量课程教学目标的基本标准。所有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教学安排、考核方式和参考书目等。教学大纲应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课程内容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适时进行相应调整。教学大纲的变更需由学位点提出要求,中心提前向研究生院递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修订后的教学大纲于下一个学期执行。

  2.授课教师应根据MBA课程教学大纲和开课一览表,编写授课计划书。授课计划书应包括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授课对象、考试方式、授课教材及参考书、授课具体时间安排、授课方式、课外学习要求等内容,授课教师须在授课计划书上签名。授课教师应在新学期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提供授课计划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中心将授课计划书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四、课程安排与调课、停课

  1.全校性的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课由中心安排。授课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学时、更改授课时间、地点和内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授课教师,必须由教师出具书面说明,学院主管MBA教学工作的院长签字同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授课教师。

  2.授课教师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授课教师一般必须提前一周填写《东北农业大学MBA课程调课审批表》,写明原课程安排、调课后安排及调课原因,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生效。由任课教师负责将调课情况及时、准确地通知学生。

  3.授课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五、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1.为便于学生预习和复习,授课教师与中心共同指定本课程教材和主要参考书,教材应是国内外一流的MBA教学用书。

  2.国内外没有适用教材或主要参考书的课程,授课教师应在新学期开课第一周内向学生提供内容较为详实的讲义或参考资料或教学大纲,供学生复制。

  3.以专题报告形式进行授课的课程,授课教师应在每一专题开始前一周将相关参考资料提供给学生,供学生复制。

  六、课堂管理

  1.授课教师对课堂教学管理负有责任,应有效地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确保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2.授课教师应严明课堂纪律,若发现有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问题,应及时纠正或及时向中心反映。

  3.授课教师应对研究生到课作详细考勤。对于未办理旁听手续的其他听课人员,授课教师应拒绝其听课或不予考核,不给成绩。

  4.选课调整:若MBA学员所选课程因故停开,经中心同意,学员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相近课程并参加考核。

  七、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录入

  1.MBA学习的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所有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非学位课可采取考试或考查。考试可采取课堂开卷、课堂闭卷、口试加笔试等不同的形式;考查可根据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课程论文、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成绩。授课教师应在新学期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明确说明本门课程的考核方式。

  2.所有MBA考试课程对每次考试应准备两套符合教学基本要求、难易适当的试题,由中心抽取一套为当次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补考卷备用。

  3.课程考核结束后,授课教师要及时、准确、公正地评阅试卷。MBA课程成绩评定,学位课建议采用百分制,非学位课若有不宜采用百分制,可采用五级记分制,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

  4.阅卷结束后,授课教师登录MBA中心网站录入成绩,并将有本人签名的考试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交中心,中心教务秘书把所开课程的成绩单汇总后,一般于当学期结束前一周内进行审核并确认公布,并将有教师签名的考试成绩登记表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

  5.MBA成绩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授课教师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学生考核成绩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原试卷或论文,经授课教师本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批准后,才能生效。

  八、课程总结

  授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进行MBA课程教学总结,总结内容包括MBA学员学习情况分析、MBA学员对该课的意见与要求、今后改进设想、教学方法总结以及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中心将教学总结作为MBA课程建设的重要参考资料归档保存,并作为评选优秀课程的重要依据。研究生院、MBA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课程抽检、评估。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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