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是MBA研究生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均须考核。
一、考核方式
1、MBA课程考试,一般采用结构分制,即平时成绩、课堂讨论或案例、期末考试各占一定的比例,也可以期末考试为主。
2、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提议并经教务部核准确定。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或其他方式进行。笔试主要采取闭卷形式,也可采用开卷或论文等形式,口试应由二名以上教师主持考试和评分。
二、考试命题
1、MBA课程期末考试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任课教师应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于考试前两周提交教务部,一套用于期末考试,一套备用或作补考用(由学院随机抽取),试题量一般以2小时为限。
试题的答案和评分标准应与试题同时制定,一并交MBA教育中心存档备查。
2、考试命题必须用电脑打印。
3、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命题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 考前不出复习提纲,不划复习范围,不作暗示,有关教师和教务部有关人员要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三、考试组织
1、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前两周将A、B两套试题送交MBA教育中心教务部。
2.、MBA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的时间、地点由MBA教育中心教务部统一安排,于考试前一周公布。
3、任课教师必须严格审查MBA研究生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凡缺课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4、MBA研究生不参加期末考试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交考试论文的,按旷考处理,成绩按“0”分登记。如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在考试前及时用书面形式提出缓考申请。
四、课程考核及管理办法
1、课程考试的成绩评分,统一采用百分制。
2、任课教师应按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不随意拉分、扣分,须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考试成绩填入成绩登记表并签名后连同考试答卷一起交MBA教育中心教务部。
3、教务部在收到任课教师送交的成绩登记表后,应及时录入有关数据库或MBA研究生学业成绩表。
五、补考
1、MBA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及格,由本人提出申请“补考”或“重修”,一般只允许“补考”一次或“重修”两次。
2、凡一学期有两门以上必修课程(含两门)不及格或有一门必修课程补考不及格者,不再予以补考,作重修处理。重修必须另缴课程重修费。
3、重修后的成绩以实际成绩计分;补考后的成绩评定采用及格和不及格两级计分。
4、凡须补考的MBA研究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后、一个月之内补考完毕,逾期不再安排补考。凡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者,经MBA教育中心教务部同意,可随下一学期该门课程考试时一起进行。
六、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在每门课程考试前10分钟,凭有效证件(研究生证、身份证)入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不得入场。
2、考生应在考试前5分钟将随身所带的包、书等物品放在指定地方。
3、考生应在学院统一印制的答卷上填写学号姓名和考试科目。
4、考试答题必须使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试卷或答题纸上,凡在草稿纸上答题的一律无效。
5、考试中不准夹带材料、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偷看、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卷,凡违反上述规定按作弊处理。
6、考试中凡遇试题分发错误和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等问题需询问时,考生可举手示意。
7、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关闭手机,不得吸烟、不得喧哗等;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8、当考试时间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笔,将答题卷放在桌上,在原位坐好,等监考老师将试卷、答题卷收齐,核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9、提前交卷者,应经监考老师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事后发现考卷遗失,由本人负责。
10、开卷考试,除参考书目、教材、笔记可带入考场之外,其余物品尤其电子设备(手机、电脑等)不允许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上一篇:中国政法大学MBA考生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