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树立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杜绝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建立和健全相应的鉴别和惩处机制,从2010年开始,引进清华大学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TMLC系统”),对参加答辩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现将有关工作规定修订如下:
一、检测对象和检测时间
1.检测对象: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
2.检测时间:在论文送审前完成,具体检测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检测程序及检测办法
(一)各学院在检测前如实报送当年拟参加答辩的研究生人数,研究生处按实际人数分配检测篇数。
(二)所有论文的检测均由学院组织完成。
1、学生将最终确认的学位论文送检稿以邮件方式提交给导师,由导师进行审阅。同时,学生将导师签字后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提交至学院。
2、导师审阅确认后以邮件方式将学位论文送检稿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学生自行送交的论文版本。教学秘书接收导师提交的送检稿后,导师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交新的论文版本来替换送检稿。
3、教学秘书对送检稿进行检测。每篇论文仅检测一次。教学秘书应作好检测记录,并将检测结果通知学生。如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属下述“三”中“(二)”的情形,学生可填写《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再次检测申请表》,申请再次检测。
4、各学院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送研究生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再次检测申请表》由学院留存),研究生处审批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审。
(三)检测范围为学位论文正文部分。
三、检测结果的处理
检测结果的处理分四种情形:
(一)重合字数比例低于论文总字数的15%(重合比率<15%),认定不存在问题,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二)重合字数比例为论文总字数的15%-30%(15%≤重合比率<30%),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1个月内完成)。修改完并经导师审阅后可申请再检测,再检测结果达到“三”中“(一)”要求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未履行相关的申请手续,教学秘书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论文进行再检测,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重合字数比例等于或超过论文总字数的30%而小于50%(30%≤重合比率<50%),导师对研究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导其作重大修改,且至少半年后方可申请再检测,检测结果达到“三”中“(一)”要求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四)重合字数比例等于或超过论文总字数的50%而小于60%(50%≤重合比率<60%),导师对研究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重大修改,至少一年后(含一年)方可申请再检测,同时要追究导师责任。若再次检测达不到“三”中“(一)”的要求,该生则按结业处理。
(五)重合字数比例超过论文总字数的60%(重合比率≤60%),该生按结业处理,并追究导师责任。
四、学校使用的TMLC系统检查结果具有终结性质,学校不受理学生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申述或申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