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论文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在MBA学生论文写作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保证MBA 学生论文写作的质量,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一、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有关学位与 MBA学生培养方面的规定。2、关心和了解 MBA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及生活各方面的状况并给予正确的引导。教育MBA学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研究需要,指导MBA学生选择论文研究课题,制定MBA学生个人论文写作计划,确定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审查论文开题报告,最后审定学位论文。定期检查 MBA学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学生执行和完成论文写作计划。
4、参与组织中期考核,对 MBA学生学术活动提出要求并进行指导。
5、在MBA学生的论文写作过程中,导师要善于发挥集体的作用,和有关教师团结合作,共同培养好 MBA学生。
6、对MBA学生的学位论文给于悉心指导,进行经常的检查和督促,严把论文质量关。
7、导师应对所培养的 MBA学生做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对不宜继续培养的 MBA学生提出中止培养的报告及处理意见。
8、积极开展学位与 MBA学生教育的研究工作,摸索规律,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MBA学生的培养质量。
9、导师出国、外出讲学、因公出差等,必须落实其离校期间对MBA学生论文的指导工作,离校一个月至三个月由MBA教育中心备案,离校六个月以上应更换导师并停止论文指导工作。
二、导师工作的检查、评估
1、为保证MBA学生的论文质量,督促论文指导教师更好地履行职责,MBA学生与指导教师要定期联系或见面,并做好记录。
2、MBA教育中心对导师执行职责的情况,要进行检查和评估。
3、对认真执行导师职责,在 MBA学生培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导师,MBA教育中心将给于奖励和表彰。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导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停止其指导MBA论文,直至取消其导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