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论文评阅工作,客观评价研究生学位论文,真实反映学位论文质量,督促各学科、专业及导师加强研究生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制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 管理学院所有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除了被研究生院抽查到的论文由研究生院匿名送审外,其余硕士学位论文全部由管理学院进行匿名送审。
二、 每年4月上旬和10月上旬分两次集中进行论文匿名送审,其他时间不接受论文送审申请。
三、 管理学院利用中国矿业大学论文评审平台,组织两位校外同行专家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评阅人原则上从学科水平不低于我校的高校或科研院所选聘,并且是责任心强,治学严谨,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在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四、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需完成培养计划的各环节要求,所获学分应满足培养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规定。论文送审前,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面审核把关,指导教师同意学位论文送审,研究生方可提出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五、评阅人对论文写出详细学术评语,对论文进行总体评价。
普通硕士(包括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和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论文评审结论如下:是否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1) 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同意答辩
(2) 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同意经少量的修改后答辩
(3) 基本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同意进行一定的修改后答辩
(4) 未达到硕士学位水平,不同意答辩工程硕士论文评审结论如下:是否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1) 达到工程硕士学位水平(优秀),同意答辩(≥85分)
(2) 达到工程硕士学位水平,同意经少量的修改后答辩
(70-84分)
(3) 基本达到工程硕士学位水平,同意进行一定的修改后答辩(60-69分)
(4) 未达到工程硕士学位水平,不同意答辩(≤59分)工商管理硕士论文评审结论如下:是否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1)达到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水平(优秀),同意答辩(≥85分)
(2) 达到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水平,同意经少量的修改后答辩(70-84分)
(3) 基本达到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水平,同意进行一定的修改后答辩(60-69分)
(4) 未达到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水平,不同意答辩(≤59分)六、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 若两位评阅人中有一位不同意答辩,另一位同意答辩或同意经少量的修改后答辩,则学院再组织一次外审,两位评阅人若再出现一位及以上不同意答辩,则不能参加本次答辩,其余情况可参加本次答辩。
2、 若两位评阅人都认为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同意进行一定的修改后答辩,则必须在认真修改后经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能答辩。
3、 若两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4、 两位评阅人中有一位不同意答辩,另一位认为同意进行一定的修改后答辩,则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本办法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由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