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促进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院学科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规定(2018年8月修订)》和《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外审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管理学院实际,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和送审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选题基本要求
1.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前一个月需向学科提交选题审查情况表,由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3至5名专家审查选题是否符合学科研究方向。选题未通过的可在一周后再次向学科提交选题审查表。选题未通过学科审查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开题报告会。
2.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由学科负责人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由导师负责召集。导师可作为开题专家成员参加。
3.研究生选题基本要求、开题报告内容、开题报告时间需满足《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规定(2018年
8月修订)》的要求。
4.选题报告第一次未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后申请二次开题。
第二次未通过者取消做论文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论文中期检查及预答辩要求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开题报告后六个月,由学科负责人组织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研究生应提交开题报告的论文研究计划、论文完成情况说明等。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所有博士在论文送审前需参加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全日制学术型硕士预答辩由学科负责人统一组织,导师回避;博士预答辩由导师负责召集,预答辩专家须为该学科博士生导师,导师可作为答辩专家成员参加。
3.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需在预答辩前半个月向学科递交学位论文,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需在送审前半个月向学科递交学位论文。学科负责人组织专家对论文题目、研究方向、摘要、方法使用、创新点描述、行文格式等进行合规性审查。未参加合规性审查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组织预答辩,未参加合规性审查的专业型硕士论文不得送审。
4.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学科合规性审查未通
过者,在预答辩前需提交导师签字的合规性审查修改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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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在预答辩前按要求修改好论文的,学术型硕士可在一个月后再次提交学科审查学位论文,博士可在半年后再次提交学科审查学位论文。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学科合规性审查未通过者,在论文送审前需提交导师签字的合规性审查修改意见表。未能在送审前一周按要求修改好论文,可在一个月后再次提交学科审查学位论文,学科合规性审查通过才可送审。
5.全日制学术型硕士预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后再次申请预答辩;博士预答辩未通过者,可在六个月后再次申请预答辩。
三、论文送审规定
1.博士学位论文按照学校要求,由学校统一外审。
2.硕士学位论文学校抽到的由学校统一外审,学校未抽到的由学院统一组织外审。
3.学位论文送审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规定(2018年8月修订)》执行。
2.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若干规定(管研字2008第4号)》同时废止。
3.本规定由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