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强化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模式,提高MBA的培养质量,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结合我校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MBA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及学院安排的其他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MBA研究生上课时要尊敬老师,认真听讲,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吸烟,不得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得处理公务,不能影响正常的课堂秩序。
三、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MBA研究生每次上课前必须本人签到,由他人代签无效,代签次数超过三次者,不得参加期末考试,所修课程学分不予认可。
四、凡每门课程缺课(含准假在内)累计超过该门课程三分之一学时,不得参加考试,须申请重修。
五、MBA研究生的请假制度。
1、必须按时上课和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到者,以旷课论处。一学期旷课次数累计达到二分之一者,作退学处理。
2、因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MBA教育中心请假,如需续假,须到MBA教育中心办理书面续假手续。
3、因病请假,须持相关证明由班主任批准。
4、考试期间请病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并办理缓考手续;请事假必须持有关单位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一般不得事后请假。
5、因事、因病请假,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总学时1/2者应予以休学。缺课时间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该门课重修。
六、MBA研究生在各项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MBA学生在校期间的出国进修、留学等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八、附则
1、本办法由西安邮电大学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