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委员组成要求
MBA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校外专家。校外专家应是研究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也可以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并不能对本人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进行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导师组成。申请MBA硕士学位学员应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送答辩委员审阅。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担任答辩会相关性工作记录。
二、时间要求
MBA答辩工作应在申请人交出论文后十日内进行完毕。在答辩委员人数不足的情况下,不能组织答辩。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由院学位培养办公室负责。
三、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为:
(1)由答辩秘书宣布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介绍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议开始;
(3)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要点;
(4)答辩委员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专家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5)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议暂时休会;
(6)举行答辩委员会委员会议,会议内容为:商议评阅意见,然后根据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申请人的论文写作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和授予学位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作出决议;
(7)答辩会议复会;
(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决议。
四、答辩委员会委员遵循原则
答辩委员会委员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评审论文时,要按照学位论文基本原则,严格要求、认真把关。
答辩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在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
答辩表决票由校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盖章有效。表决结果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经MBA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五、答辩未通过者建议
对答辩未通过者,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答辩委员会可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如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任何个人事后无权同意,一律作延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