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MBA学位论文水平,保证MBA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规范MBA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学位论文的质量监督体系,特制定论文预答辩相关规定:
一、预答辩的性质和目的
1.预答辩是MBA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在正式答辩之前,向论文答辩组教师汇报论文,由答辩组审查、评议其学位论文可否提交正式答辩的一项答辩制度。
2.在MBA教育中,设立预答辩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答辩组集体会诊的方式,对MBA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决定可否提交正式答辩,从而保证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的较高质量。
二、预答辩的条件和时间
1.预答辩是对MBA研究生论文写作质量的一项预先审查,必须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进行。拟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应递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由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2.预答辩也是对指导教师指导论文质量和效果的一项检查。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提出初步意见,尤其对于能否定稿及可否提交预答辩提出明确意见。
3.学位论文未经导师评阅并签署‘同意’意见的,不能参加预答辩。
4.预答辩应当在正式答辩一个月以前举行。被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应向MBA学院提交一式七份用A4纸简易装订的论文。
三、预答辩的程序和结论
1.预答辩由同一个专业方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答辩组。
2.预答辩的程序为:
①答辩人提前30分钟到达答辩会场,准备好PPT拷贝;
②答辩人参加答辩会,要求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③答辩人陈述论文时间为8分钟,主要说明论文的主要观点和论证过程,尤其注意论文的创新之处和主要贡献,以及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语言要求简练,报告论文时使用演示文稿;
④答辩人在答辩中,记录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认真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充分阐明自己的学术观点、理论和实际意义;
⑤答辩会结束后,答辩人根据答辩委员所提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将论文重新提交指导老师签字,准备参加论文盲审。
3.经过论文评议和答辩,答辩组对答辩视情况分别给出以下结论:
⑴通过,可以参加盲审;⑵修改后参加盲审;⑶不通过,需重新预答辩;
4.答辩组全体成员未能就是否通过预答辩形成统一意见的,须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三分之二的意见为准。
5.对于依照上述途径未能通过本次预答辩的,不能参加正式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