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博士学位论文一份、成绩单一份、各科试卷、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具体要求
(1)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应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三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论文在送交评阅时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密封传递。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评阅人。
(2)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指导教师、二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认可。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3)学位授予材料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所有与授予学位有关的材料一律要求打字。
(4)学位论文与论文摘要:每位学位申请者须在答辩前向学校上交四本精装博士学位论文。其中三本论文报送到学位办公室,另一本论文交到所在培养单位,各单位收齐后统一送到校图书馆中心办公室。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帧必须按学位办公室制订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见附件3)撰写和装订。电子版论文必须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2)的要求在网上提交。
(5)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费用未缴齐者不能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