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学分分为课程学分、社会调研学分和科研学分三类。总学分最低为41学分,三类学分必须分别修满,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和研究方向所需修满的最低学分,但不得低于总则标准。
(一)各类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1、课程学分: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满的课程总学分最低为35学分。应修课程分为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一般按每学分为16课时安排。
(1)学位课(13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8学分,专业学位课5学位;
(2)必修课(1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8学分;
(3)选修课程(最低为8学分)。
(二)课程成绩要求
学位课课程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课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第一外语为英语者(以入学考试参加的外语语种为准),需参加国家CET6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方能授予学位。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同等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者方能授予学位。
2、社会调研学分
研究生必须从事与专业要求相符的社会调研活动,计2学分。调研应按计划进行。调研结束后,须向导师提交社会调研报告,导师根据社会调研报告质量评定成绩,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等次,评定为不合格者,需重新撰写调研报告直至通过为止。社会调研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学期,各学院(研究院所)也可根据需要,利用假期进行。
3、科研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取得2学分及以上的科研学分。科研学分的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在著名权威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20学分;在一般权威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10学分;在CSSCI或CSCD来源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4学分;在北大版中文核心刊物(最近版)上独立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3学分;在一般刊物(包括论文集)上独立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2学分。
所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须为江西财经大学,否则不予认定学分;发表论文的级别论定按《江西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目录》规定执行;《江西财经大学学报》视为CSSCI相同级别;《江西经济分析》视为一般核心,发表后经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可视为CSSCI相同级别;
合作发表论文者,若合作者为其导师,可视为研究生的独立成果计算学分,当合作者为其他人时,按每篇文章学分数除以作者总人数为作者的科研学分数;作者的署名顺序与学分计算无关(下同)。
(2)参编公开出版的专业教材或著作,每独立完成一章计2学分。
(3)担任公开出版的专业教材或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每本计4学分。
(4)每主持完成一项校级课题研究计2学分。每参与已通过鉴定的一项校级课题研究计1学分。每主持完成一项省级课题(含江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计4学分,每参与已通过鉴定的省级课题计2学分。
(5)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提交的每篇学术论文(以论文宣读证为准)计1学分(外文论文计2学分),或参加并提交的学术论文若入选会议论文集(含光盘)计1学分(外文论文计2学分);若收入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计2学分(若以外文形式计3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