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不断健全和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答辩的范围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预答辩的时间
预答辩时间原则定于在学位论文进行专家通讯评审前、正式答辩前3个月。
三、预答辩的申请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预答辩的组织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原则上由研究生所在系(所)组织实施,学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预答辩的要求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须成立预答辩委员会。
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或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同行专家应当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实行公开答辩(涉密学位论文除外)。
预答辩前需提前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设秘书1人,对答辩情况进行记录。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5分钟。
(五)学位论文预答辩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答辩和委员评议,具体内容和程序如下:
1.研究生陈述学位论文内容,重点阐述论文的研究问题与方法、主要结论和论文的创新点等;
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系统性和有无学术失范现象等做出评议,并对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
3.预答辩委员会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在《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上签署意见,并通知学生本人;
4.学位论文预答辩应予以录像,相应的影像资料及考核结果由学院存档备查;
5.学院设立专项经费用以支付答辩委员会专家评审费等预答辩相关费用,以保障预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仅提供一次论文预答辩且限5位专家的费用,每位博士生预答辩费用为2100元(即专家评审费用为400元/位,答辩秘书为100元)。
六、预答辩结果的运用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表决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
1.预答辩委员会认为不需要修改或只需简单修改在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前能够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合格;
2.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必须进行重大修改或在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前无法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不合格。
预答辩结果为合格者按照要求在论文通讯评审前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工作的,将修改后的论文报学院审定后,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通讯评审阶段。预答辩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通讯评审,不合格者需在下次答辩前(一般间隔6个月)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研究生对预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预答辩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若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成员,应予回避。
七、其它事项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