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1. 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
以第一作者、“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指导教师为责任作者,在学期间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
2. 发表学术论文的类型
研究生应在学期间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但不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增刊、会议论文集等。但是,如果论文被SCI、EI、ISTP收录的可视为符合要求。
3. 发表学术论文的层次
要求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及部分扩展库期刊。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但该期刊未列于《北京林业大学理学院发表学术论文指导性目录》的论文,如果论文与研究内容相关,经导师同意并提交专业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可视为符合要求。
4. 其他特殊说明
(1) 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SCI、EI全文收录学术期刊论文,可视为研究生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几名研究生并列第一作者的,以排名第一的认定。
(3) 以北京林业大学署名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专利、新品种可视为同等数量的SCI、EI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第一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一品种培育人的发明专利或新品种,研究生排名第二时可视为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效成果。
(4) 发表在国外期刊的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可视为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