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仅限于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免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至各学部院。
二、推荐原则
1.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推荐程序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3.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的权利。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三、推荐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思想品德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学校分配名额排名的前列;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本科阶段考试成绩(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外语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记录。
四、推荐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基础素质测评和附加分测评两部分组成,总分110分。基础素质测评100分,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三项内容,各项内容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20%、70%、10%。附加分测评包括奖励分和处罚分,奖励分和处罚分的最高分值均不超过10分。
2.学生所在学部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积分排序,按照推荐原则和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
计算公式: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积分x20%+智育积分x70%+体育积分x10%+附加分
五、工作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各学部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处副处长和研究生院副院长。
2.各学部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部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院系负责人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程序
1.各学部院公示《北京语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部院提出申请。
2.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学部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报送学生处。
3.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人选进行审核,并对确定的人选公示10天。推免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统一上报学校审核。
4.各学部院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