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师生互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互选环节
1.导师名录发布:每年5月(11月),MBA教育中心发布论文指导教师名录及联系方式;
2.师生预选:每年6月(12月),MBA教育中心组织师生预选和见面会,师生初步确定论文选题;
3.指导关系确定:每年9月(次年3月),MBA学生提交《深圳大学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书》,经由导师签字后,送交
MBA教育中心,指导关系确定,且进入“论文开题报告会”。
二、互选细则
1.每位MBA导师指导的学生总数,不得超过当届MBA导师人均指导人数的1.5倍。其中,预选主体为春季班学员,每位导师至多可指导2位;预选主体为秋季班学员,每位导师至多可指导5位。
2.每位MBA学生可选1位导师,如有2门及以上课程未修满者,
不能进入选导师及论文任何阶段。待预选完毕,由各班CEO在规定工作日内,将“预选名单”统一送交MBA教育中心,逾期未确定者,转入下一期。
3.秋季班的MBA学生在第2学期期末确认专业培养方向后,原则上不能选择其他培养方向的导师,且不能撰写涉及其他方向内容的论文。如确因特殊情况须跨方向选择导师,或撰写涉及其他方向内容的论文,须经导师本人同意。
4.指导关系确定前,MBA学生须与预选导师联系沟通,商议有关论文开题事宜,预选导师与学生无法就开题达成一致时,预选导师有权终止预选关系,学生也可申请变更预选关系1次。
5.师生指导关系的确定以《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书》完成为依据,在报告书“导师意见栏”签署意见者,即为导师。
6.师生指导关系确定后,一般不得变更,特别情况下,学生可申请变更导师1次,且需提交《变更论文导师申请表》,经由原导师与新导师签字后,由MBA教育中心主任批准方可。
7.师生指导关系确定之日起,导师须填写《MBA硕士研究生论文导师指导工作记录簿》。
8.导师每月至少组织1次师生见面会或论文研讨会。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归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