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MBA 学位论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主要分为论文查重、论文匿审两个部分。
一、论文查重
1.每篇论文进行一次查重,由深圳大学研究生院(筹)统一安排。
2.论文内容重合率小于20%,可进入下一环节。
3.论文内容重合率大于或等于20%,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时,该论文须在半年内完成修改,经导师审定同意后,跟入下一批次,重新提交论文定稿。
二、论文评审
1.每篇论文需送2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审阅人需填写《《深圳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详细说明评审意见或修改要求,并于规定时间内
(20天)反馈至MBA办公室。
2.评审结果主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
3.每篇论文经评审后,有1 位及以上评审人“同意答辩”, 需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并经导师审定签字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4.每篇论文经评审后,有1位及其以上评审人(至多3位)建议“修改后答辩”,则需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定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阅,该专家“同意答辩” 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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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篇论文经评审后,有1 位评审人“不同意答辩”,需再送一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6.每篇论文经外审后,有2位及其以上(至多3位)评审人“不同意答辩”,不得进入答辩环节。同时,该论文须在半年内完成修改,经导师审
定同意后,跟入下一批次,重新提交论文定稿。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归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