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管理制度,对我院专业学位论文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凡申请论文答辩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含 MBA、MPM、MPA),均需接受预审系统技
术检测。
二、检测文件要求
1.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专业型研究生应提交 WORD 格式的电子版论文至各中心论文专员处进行检测。电子文档内容为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不含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公开发表论文等。
2.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文本应与送审、答辩等环节的论文一致。
三、检测结果的处理
检测结束后,各中心论文专员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学位申请人及论文指导老师,根据检测结果对申请答辩学位论文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1. 文字复制比小于 10%的,可以直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 文字复制比介于 10%-20%的,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经导师确认无学术失范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 文字复制比介于 20%-40%的,由导师指导修改后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文字复制比≥40%,建议其暂缓申请论文答辩,半年或一年后方可再提出论文答辩
申请。
预审系统仅对当年学位申请人提供一次学术不端检测,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论文预审的学位申请人,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仅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辅助手段,各专业型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