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学校的聚焦总目标,建设“双一流”的号召,按时按高质量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增强学院综合科研实力,充分调动我院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塑造立德树人的科研气氛,表彰在科研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培养激励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全面提升学院科研工作水平,学院决定开展选评科研先进个人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年限: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2.申报依据:在科研秘书处已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各级别的纵向和横向项目、获奖成果、专利、著作、论文、咨询报告等五大类。
3.申报条件:参与的申报依据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已完成过政治审核的材料。
二、评审程序
1.教师向系提交年度科研先进个人申请书、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名单、科研支撑材料(科研秘书需对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名单进行审核并签字)。
2.各系针对教师上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推荐1名年度科研成绩突出或年度科研进步明显的教师。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
三、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中心组会议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