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指导意见(2019版)》,结合我校研究生英语教学资源情况,现对研究生《综合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申请条件及工作流程做如下相关规定:
一、免修免考规则
研究生《综合英语》课程采用免修免考制,免修申请审核通过后不必参加免修课程的日常教学和《综合英语》课程的期末考试。
入学时未达到研究生《综合英语》课程免修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均需参加英语课程的日常教学及考试。
二、免修免考条件
研究生综合英语课免修,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达65分及以上。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25分及以上)。
3.托福成绩在70分及以上。
4.雅思成绩在5.5分及以上。
5.本科阶段为英语专业并获学士学位。
注:以上所有考试类型只认定在国内参加的考试。
三、免修免考的学生成绩换算标准
申请免修免考的学生,《综合英语》课程的成绩将按照学生申请免修条件中的考试成绩折算,折算标准如下:
CET6 | 托福 | 雅思 | 专八 | 入学考试英语成绩 | 折算期末成绩(百分制) |
525+ | 70+ | 5.5+ | - | 65+ | 60 |
568+ | 82+ | 6+ | 合格 | 70+ | 70 |
639+ | 94+ | 6.5+ | 良好 | 75+ | 80 |
674+ | 106+ | 7+ | 优秀 | 80+ | 90 |
700+ | 118+ | 7.5+ | - | 85+ | 100 |
四、申请及审核
1.研究生需在《综合英语》选课期间提交免修免考的申请。
2.符合免修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综合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扫描件(彩色,PDF格式),并对所提交材料做出诚信承诺,如因伪造成绩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该课程成绩,并按《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3.外语学院负责接收《综合英语》免修免考的学生申请,统计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公示。
4.公示后的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进行真实性审核。
五、成绩管理
外语学院依据本规定将折算后的成绩在开课学期期末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和外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