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我校毕业的研究生,若其获得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发生遗失,学校可为其办理研究生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证明书内容和版式
1.证明书内容与现行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基本一致;
2.证明书版式与现行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版式基本一致。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1份(格式附后);
2.近期彩色照片(小2寸)2张,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还须提交照片电子版(50k以下);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1份(格式附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同时办理学位证明书和毕业证明书的,上述材料须准备2套(申请书2份、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办理方式
研究生院一般在收到申请者提供完备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者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的办理。
1.邮件办理
请将相关材料顺丰寄付邮寄至研究生院相关科室,办理毕业证明书请将电子照片发至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箱。
2.现场办理
请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相关科室。(注:因涉及审批、盖章等,通常需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无法现场领取。)
四、证件领取
1.现场领取
申请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领取。
2.邮件寄回
请在申请书中注明,并将申请书、收件人姓名、手机号及详细收件地址提前发至相关科室邮箱。目前仅支持顺丰到付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