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学习是MBA学员获取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规范MBA课程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学组织
第一条 制定教学计划
MBA课程教学计划是MBA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根据全国MBA教指委规定:MBA课程学习实施学分制,MBA学员必须修完不少于45个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授予学位。
每学期结束前1个月,由MBA教育中心根据MBA培养方案制定下学期教学计划。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其名称应与MBA培养方案一致,其课程大纲应达到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水平,其教学内容应具有实用性、综合性和宽广性,反映本职业领域科学技术、知识技能和管理理念的前沿。
第二条开设新课
需要开设新课程的,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附授课计划表报MBA教育中心审查;MBA教育中心组织MBA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列入教学计划。
第三条 制定课程表
由MBA教育中心根据教学计划制定MBA课程表,于学期结束前一周完成,并将课程表发至MBA学员和任课教师,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四条 制定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须按MBA教育中心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授课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课程编号、中英文课程名称、学时数、学分数、考核方式、授课对象、教材与参考书目、内容简介、案例使用情况等。有多位教师共同上一门课者需同时列出所有教师及其教学安排。任课教师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将《MBA授课计划表》交MBA教育中心存档备查。
第二章课程教学
第五条任课教师资格
MBA中心选派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授课。专业课程必须由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或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讲授。需在校外聘请任课教师的,由相关培养单位出具拟聘教师的业务情况证明和书面申请,报MBA教育中心审批备案。
每门课原则上需要选聘两位任课教师,每两年要重新选聘一次。
第六条教学实施
1.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根据教学大纲和MBA学员的职业背景选择适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为体现MBA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教师应结合MBA学员的生产或管理实践需求多开展案例教学。
2.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或聘请他人代课,不得随意更改授课方式与内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课,应到填写《临时调课申请单》,经MBA教育中心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下发《调课通知单》,并提前通知MBA学员。
3.任课教师要严肃课堂纪律,认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MBA课堂考勤记录表》,做好每次课的考勤记录。
4.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向MBA教育中心提交《课程教学自查表》及《使用案例情况汇总表》。
第七条课程学习与考核
1.课堂学习
MBA学员一旦选定某门课程,必须修读并参加考核。以任课教师课堂考勤为依据,凡缺课时间(含请假)超过该门课程规定学时的1/3的MBA学员,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记入成绩档案。
2.考核形式
课程考核一般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一般是通过笔试、口试、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等形式进行,成绩构成包括考试成绩及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包括实验、作业、课堂讨论、读书报告、小论文等。考查一般是对MBA研究生平时学习情况、专业实践、文献阅读、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命题
由任课教师所在课程组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按照难易程度恰当、深度广度适中的原则拟定,命题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试题由任课教师按照统一格式印制并保管,答题纸和草稿纸由MBA教育中心统一提供。
4.考核安排
课程考核必须在开课当学期完成,一般安排在课程教学结束后2周内进行,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担任主考。
5.缓考与旷考
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考核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在课程考核前向MBA教育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缓考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缓考手续,并通知任课教师。未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当次课程考核的,按旷考处理。旷考的,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记入成绩档案。
第八条 成绩评定与送发
1.课程考核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完成,特殊情况经MBA教育中心同意,可由MBA教育中心主管领导安排其他教师完成。评阅教师应认真负责地评阅考试试卷或课程论文、设计,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同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一般应呈正态分布,而不应普遍偏高或偏低。评阅时,不得漏评、漏记、错评、错记,更不得随意送分、加分或减分。
2.任课教师最迟应于考试结束后2周内,将MBA课程考核结果填入《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成绩登记表》,注明评阅时间并签名后,连同试题、答案、学员答题纸或课程论文、设计,一并报MBA教育中心。
3.MBA教育中心负责将考试成绩录入管理系统,并将课程教学过程形成的原始材料(试题、答案、试卷、成绩登记表等)按班级装袋,统一保管,保存期为五年(按正常学制毕业时起算)。
4.任何人(包括评阅教师)不得随意更改成绩或查阅试卷。如特殊情况确须查卷或纠正评错成绩的,经MBA教育中心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MBA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处理。
5.课程考核成绩60分为及格。考核成绩及格的,获得该门课程学分;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可申请补考或重修该门课程一次,补考或重修及格的,补考或重修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并获得该门课程学分。有2门学位课不及格的,则不能申请补考,作退学处理。
第三章教学检查
第九条 MBA教育中心组织学院领导、MBA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研究生教育督导员随机听课。
听课人员应尊重任课教师,遵守课堂纪律,认真记录《听课情况记载表》,并及时将听课情况反馈至任课教师,提出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的对策与建议,帮助任课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条 MBA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MBA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或评估。教学检查内容包括授课质量、课堂教学、考试管理等,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期中教学检查,学生评分排名最后的老师将不作为下一学期该门课程任课教师,暂停其任课资格一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及主体要维护MBA教学工作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对影响MBA正常教学的行为,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课程教学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