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管理学院为有效选拔高质量的研究人才,特制订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本办法(试行)仅适用于南京大学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包括申请-考核、直博生及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考生,该类考生仍沿用南京大学和学院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以及本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依照《南京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办法》进行申报,且获得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确认具备硕博连读资格方可报考。
二、考核
1.硕博连读网报之后开始考核,考核方式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包括考生个人陈述10分钟(阐述个人教育、学习及科研工作,以及未来的研究计划),英语口语听力与抽题回答互动10分钟。
2.由学院组织面试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报考导师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委托一名导师代为参加。
3.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面试细则,对考生专业背景、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等相关因素提出具体要求。
4.面试主要对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该部分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术水平考核由专家依据学院的面试细则要求打分,学术水平不及格者(学术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说明:面试具体形式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三、录取
1.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分开排序录取,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导师的招生额度分配情况,分导师按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优先考虑硕博连读的考生)。
2.管理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请研究生院审批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相关专项计划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四、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参与硕博连读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信息。
五、监督保障机制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博连读招生实施过程的监督,以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咨询及申诉
需咨询和申诉者可联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25-83593387;
(2)电子信箱:liyuanben@nju.edu.cn;
(3)通讯地址:南京大学商学院安中楼1316室,李远本
七、其他事项
1. 研究生在读期间奖学金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 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