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及肄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畅通研究生分流渠道,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办转字〔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最长学习年限见文件《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所有研究生必须以毕业、结业或肄业三种形式之一结束学业,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则终止学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毕业、结业和肄业一、毕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合并进行。硕士研究生在学

  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审核程序,达到学校毕业要求,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结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课程成绩合格,通过论文中期考核,研究生可申请结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颁发结业证书。结业后不能再申请硕士学位。

  三、肄业

  在校完成课程环节,但未达到结业标准的,按照肄业处理,

  发放肄业证。未完成课程环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课程学习证明。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毕业、结业和肄业一、毕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组织形式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 毕业答辩按照学位答辩要求和程序合并进行。答辩通

  过,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经学位分会审核同意,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 毕业答辩按照毕业的要求和程序单独进行。毕业答辩要求和程序如下。

  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要求:

  1.基本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论文开题,通过中期考核,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

  2.成果要求:(1)与毕业论文密切相关,以西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此时,第一作者为其指导教师),在SCI、EI检索源刊物和《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2012年版)上列出的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2)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与毕业论文密切相关,以西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发明人或第二作者/发明人(此时,第一作者/发明人为其指导教师)。

  3.毕业论文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量和字数与博士

  学位论文相当,且符合《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撰写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毕业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申请书》、《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审批表》,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送审。

  2.学院负责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评审意见返回学院。送审份数不少于3份,评审人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在所有评审意见全部同意答辩的情况下,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毕业答辩会。

  4.毕业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委员,可参与答辩,但须回避答辩委员会的评议阶段,不得参与答辩决议的讨论。

  5.毕业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通过毕业答辩,经学位分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再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学院报送研究生院的材料:

  学院需报送博士研究生毕业评审材料,包括:1.毕业论文;

  2.成绩单;3.毕业申请书;4.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5.毕业论文评审意见表;6.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7.答辩委员会决议;8. 毕业审核意见书;9.学术交流相关材料;10.实践相关材料;11.

  论文开题相关材料;12.论文中期报告相关材料。

  二、结业

  结业基本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环节、学术交流环节及实践环节,通过中期考核,但未达到毕业要求。

  结业程序:申请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书》,经学院院长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提交材料:学院需向研究生院报送研究生结业申请材料,

  包括:1.成绩单;2.学术交流相关材料;3.实践相关材料;4.

  结业申请书;5.结业审核意见书;6.开题和中期考核相关材料。

  三、肄业

  在校完成课程环节,但未达到结业标准的,按照肄业处理,发放肄业证。未完成课程环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学习证明。第五条 未获得学位的博士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后2学年内(起始时间按照毕业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允许再申请一次学位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学校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超过2年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不允许再申请学位。在学位证书中,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六条 结业的博士研究生在结业后2学年内(起始时间按照结业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允许申请一次学位答辩或毕业答辩,通过毕业审核程序,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位,并换发毕业证、颁发学位证书,超过2年视为放弃学位或毕业申请资格,不允许再申请。在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在学位证书中,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他有关

  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上一篇: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下一篇:西北工业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管理规定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资讯信息

考试信息

报考在职研究生常见问题
  • 西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西南财经大学概况并提供西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西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北京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北京科技大学概况并提供北京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北京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西南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西南交通大学概况并提供西南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西南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电子科技大学概况并提供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南京大学概况并提供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中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中南大学概况并提供中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中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重庆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重庆理工大学概况并提供重庆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重庆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香港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香港大学概况并提供香港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香港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