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考核是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实施中期分流淘汰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中期考核的目的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进入学习中期的检查。目的是督促研究生回顾和总结学习进展、研究进展和综合能力训练等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研究生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研究生学业和学术进步、专业及综合能力发展。
二、中期考核的时间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3学期进行,普博生的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5学期进行,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7学期进行,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1-12月份。
三、中期考核的方式和内容
研究生中期考核主要通过系统自动审查与手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是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生主要检查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践教育/专业实践(专业学位)以及论文开题的完成情况;博士生主要检查论文开题、教学实践以及进入论文工作后的进展情况。
四、中期考核的组织与流程
1.研究生院培养处负责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研究生院培养处根据硕、博士研究生的不同中期考核内容,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分别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并依据考核标准对所有应考核的研究生进行系统“自动审查”,然后将审查结果反馈学院。
3.学院教务员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并核对“自动审查”结果,重点对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研究生进行二次“手工审查”,如果“手工审查”结果与“自动审查”结果不相符,必须在备注中简略注明原由。
4.学院教务员将“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所有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在系统中打印出来,并明确出具不通过学生的处理意见,一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5.研究生院培养处依据“自动审查”和“手工审查”结果,对所有研究生给出最终中期考核结果,并整理归档。
五、中期考核的结果及相应处理
1.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计学分。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中期考核所要求的各培养环节内容并达到相关要求,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培养计划所列课程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给予不通过。
2.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学位;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应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提出补修、重修、转硕士培养或终止培养等明确意见。不通过者可在一年内申请补考一次,但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校级抽查;补考仍不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
3.研究生应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凡是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学生,一律计一次“不通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递交书面缓考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4.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出要转为硕士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博转硕登记确认表》,在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结束两周后,依次按照表中所述流程到研究生院学籍科、综合办、培养处、导师和所在学院等处办理相应手续,以保证硕士培养阶段的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