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考试,未带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开始前五分钟进入考场,提前做好考试准备,按照排定的座位对号就座,不得擅自调动或挪动座位。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处理。
三、除教师允许携带的书籍、参考资料和所需的用具(如计算器等)外,学生随身携带的书包、文件夹等物品应放在指定地方,不得带入座位。考试中禁止互相借用文具,若必须借用,必须通过监考教师。
四、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所有通信工具,手机和呼机不得作为钟表使用。
五、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交谈、讨论,不准左顾右盼。
六、遇有试卷中字迹不清楚时,可向监考教师举手询问,不准询问他人,不得要求解释题意。
七、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同一时间内不准有两名及两名以上考生离开考场。
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卷。考试时间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笔,按照要求将考卷折好,放于桌面,等候监考教师清点考卷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故意拖延时间者,监考教师有权拒收其考卷。
九、凡考试作弊者和协同作弊者,其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并在成绩登记表内注明“作弊”字样。
十、开卷考试必须自备教学参考资料,不允许使用手提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