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活动,以鼓励研究生创新,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学术氛围建设,同时提高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
(一)评选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和鼓励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二)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文献综述能够综合、全面地反映该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发展与现状,归纳、总结正确;
3.研究内容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4.研究成果对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具有重要贡献,或具有较大社会效益和应用前景,对学术研究和科技发展具有较大实用价值;
5.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表述清楚、准确,层次分明,推理严密,书写规范;
6.学位论文应获得同行专家较高的评阅意见,送审结果的总体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二、评选对象和数量
(一)评选对象
每学年我校拟获或已获得博(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已申请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参评。
(二)评选数量
各学院按获参评资格的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硕士研究生总数的3%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与推荐
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及学科推荐,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
(二)初选
学院组织专家依据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和推荐名额,综合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意见、答辩委员会表决意见,对论文质量、支撑成果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将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
(三)终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初选通过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该年度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相应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四)公示
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由学位办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表彰和奖励
学校将对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其他
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学位办提出异议,学位办将按《北京林业大学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相关规定提交学校进行处理。一经认定,将撤销对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奖励。
下一篇:北京邮电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