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教学要确立教学平等观,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主导性与主体性的关系,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相统一的特征所决定的。
在民族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主导性体现着教学的目标和方向,体现的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的是价值标准问题。坚持民族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的主导性,就是要旗帜鲜明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武装学生的头脑,高唱主旋律,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学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与此同时,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既是民族学教学的出发点,又是其落脚点。
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自主、能动和创造的特性。主体性提供动力,体现的是现实的人自身发展的需要,解决的是价值实现问题。在民族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主导性应居于主导地位,它是发挥主体性的前提条件,决定着主体性的性质和程度。主体性是实现民族学教学目标的基本依据和物质载体,主体性的发挥为主导性的实现提供现实的可能性。
首先,由民族学教学的意识形态性所决定,教学的主导性应居于主导地位,这也是民族学教学政治观的体现和要求。教学平等不能是无原则的平等,而只能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原则下的平等。教学主体性的发挥必须在这一原则之下并为之服务。在教学中,不能忽略主导性而一味强调主体性,否则,民族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就会失去应有的方向和目标。
其次,在主导性原则下平等地坚持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功能。教师是教学活动的设计者、主导者和推动者,其主体性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学的预期效果和功能;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受众和重要参与者,是教学目标的现实载体,其主体性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学的实际效果和功能。
教学是一项充满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直接决定着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教师的主体性和学生的主体性对教学目标的实现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教学政治观主导下的教学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体现着民族学在职研究生教学的平等观。
上一篇: 没有更多了